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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0年部分高等职业院校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6-01  访问次数:
 

教学司[2010]6号

有关省(自治区)教育厅、高校招生办公室:

经商我部高等教育司,同意你省区2010年在部分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立项建设单位及国家重点培育(扶持)高等职业院校(以下简称试点校)中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等职业院校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是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加快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教高[2006]14号) 有关政策要求的重大制度改革设计。有关省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试点工作的领导和统筹,通过在试点校中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积极探索引导高中毕业生向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合理分流,提高高等职业教育的生源质量和办学水平,进一步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高等职业教育体系和高等教育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在全社会营造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氛围,更好地为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试点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以及行政牵头、院校负责、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

二、各试点校可单独或联合组织文化考试,也可结合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组织以职业技能测试为重点的相关考核,并于高考前完成录取工作。试点校要认真制定单独招生方案并向社会公开,有关省级招办要加强对各校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 2010年试点校生源范围主要应为其所在省区的普通高中毕业生,也可试点招收部分中职毕业生;单独招生计划纳入各试点校今年国家核定的招生计划总数内(具体名额见附件所列单独招生计划表), 未完成的计划转入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时执行;已被试点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高职对口招生考试及录取。各试点校须按有关省级招办管理要求,于5月20日前向有关省级招办上报拟录取考生名单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鉴于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的现代殡葬技术与管理等民政社工类专业的特殊性,允许其跨省招生,2010年相关专业可面向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山东、河南、广东、重庆、四川、新疆等省区的高中毕业生单独招生。

三、认真执行我部关于在高等学校招生中实施“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着力规范办学行为,强化信息公开,完善监督措施,尤其要加强试题保密和考务考场管理,试点工作全过程要自觉接受有关教育纪检监察部门等方面的监督。各试点校不得以任何形式举办与单独招生试点挂钩的辅导班、补习班。对在试点工作中违反招生政策规定或有徇私舞弊等行为的院校,一经查实,按照《教育部关于实行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教监[2005]4号)的规定追究院校领导的责任;对违规录取的考生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对情节严重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院校,将取消其单独招生试点资格或示范校资格。

请你厅按照上述要求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并于5月31日前将试点工作情况报我司和高等教育司。

附件:2010年部分高职院校试点单独招生计划表

教育部高校学生司

二○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抄送:天津、吉林、重庆等省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各试点校

附件:

2010年部分高职院校试点单独招生计划表

试点院校名称

单独招生计划

试点院校名称

单独招生计划

邢台职业技术学院

650

承德石油高等专科学校

480

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260

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80

山西财政税务专科学校

245

山西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220

山西煤炭职业技术学院

200

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

460

沈阳职业技术学院

500

大连职业技术学院

280

辽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250

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210

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

140

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400

无锡职业技术学院

495

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300

浙江金融职业学院

300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

320

金华职业技术学院

1060

温州职业技术学院

405

浙江警官职业学院

165

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200

安徽职业技术学院

400

安徽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

400

芜湖职业技术学院

750

福建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300

漳州职业技术学院

100

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150

九江职业技术学院

370

江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

220

威海职业学院

470

青岛职业技术学院

520

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

300

淄博职业学院

360

日照职业技术学院

160

山东科技职业学院

350

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

400

平顶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320

河南职业技术学院

300

商丘职业技术学院

380

武汉职业技术学院

100

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

100

湖北职业技术学院

100

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100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

1000

湖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1000

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600

永州职业技术学院

1100

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800

深圳职业技术学院

200

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

300

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

60

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360

南宁职业技术学院

800

柳州职业技术学院

280

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260

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400

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400

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370

绵阳职业技术学院

160

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140

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

400

云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315

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150

杨凌职业技术学院

150

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150

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

390

甘肃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160

酒泉职业技术学院

100

青海畜牧兽医职业技术学院

100

宁夏职业技术学院

180

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580

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

130